在越南提交外观设计申请
外观设计(Industrial design),系指由产品的三维形状、线条、色彩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所体现的产品特定外观。
外观设计应尽早提交申请,或至少应在产品/设计向公众披露之前提交。若在提交申请前已进行公开披露,将破坏外观设计的新颖性。因此,应采取严格措施确保设计保密。
为在越南提交外观设计申请,申请人应注意以下事项:
1. 所需文件
- 申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(POA)正本;
- POA须由申请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签署(无需另行公证或认证/合法化);
- POA原则上应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。为便于及时递交申请,请先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供扫描件,POA正本可在其后一(01)个月内补交。
- 申请人(可为多个)的全称及地址;
- 设计人(可为多个)的全名、地址及国籍;
- 设计的照片或图纸;
- 设计图纸须清晰展示7个视图(建议分别以JPEG格式提交):立体图、正视图、后视图、右视图、左视图、俯视图、仰视图;各视图应保持同一比例;最低分辨率为300DPI。
- 经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正本或经认证真实副本(如主张优先权);
- 主要新颖特征说明,其中应体现该设计的使用目的,或(如适用)注明该设计的洛迦诺分类。
2. 时间与程序
- 如依据《巴黎公约》主张优先权,在越南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期限为自最早优先权日起计6个月;
- 在案件简单、程序顺利的情况下,自提交申请至获得注册的总周期通常为12–14个月;但在实务中,该周期可能进一步延长3–6个月。
经注册的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享有首期5年保护期,并可续展两次,每次续展5年;最长保护期限为15年。
如需就外观设计、专利及越南、老挝、柬埔寨、缅甸等地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宜获取更多信息或协助,欢迎通过电子邮箱与我们联系:info@havip.com.vn




